截至2023年,中国共有2844个县级行政区。这些县级行政区包括977个市辖区、397个县级市、1299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和1个林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三级行政区,由地级行政区或直辖市管辖,部分由省级行政区(仅限于省、自治区)直接管辖。
中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较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了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管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新设民族自治地方。
2023年末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大陆共有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
县级行政区的数量和分布反映了中国的行政管理结构和区域划分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