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护肤品随身携带规定
单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容器标注容量超过100毫升禁止随身携带,无论实际剩余量多少。旅客可携带多种护肤品,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每种液体护肤品限带一件。
透明塑料袋包装要求
所有液体护肤品必须装入透明且可重复封口的塑料袋。塑料袋容量不超过1升(约20厘米×20厘米尺寸)。每位旅客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袋。安检时需单独取出塑料袋供检查。
禁止随身携带的护肤品类别
- 喷雾类产品:防晒喷雾、定妆喷雾、发胶等压力罐装物品禁止携带登机。
- 含易燃成分物品:指甲油、卸甲水、染发剂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 高浓度酒精制品:酒精浓度超过70%的护肤品禁止携带。
托运行李规定
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的液体护肤品必须托运。单件液体物品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00毫升。每位旅客托运液体总量不超过2升。玻璃瓶装护肤品需用气泡膜包裹防碎。行李箱内直立放置防止泄漏。
特殊物品处理
婴儿护理护肤品不受单瓶容量限制。需配合安检开瓶检查。医疗用途护肤品需携带医生处方或医疗证明。胰岛素等冷藏药品使用航空认证保温箱存放。免税店购买的护肤品需保留密封包装及购物凭证。转机旅客注意中转地安检政策。
安检注意事项
牙膏、睫毛膏、唇釉、凝胶面膜均属液体范畴。遵守100毫升容器限制。膏状护肤品不受液体容量限制。固体唇膏、粉饼、眉笔可自由携带。不符合规定的护肤品安检时直接没收。提前分装或托运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