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指的是没有产权但拥有使用权的房屋。这些房屋多由政府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居民仅拥有使用权而非产权。

上海市对使用权房实行了特定的政策。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上海户籍家庭若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则不得再购买使用权房。同样,沪籍单身家庭若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也无法再购买使用权房。此外,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政府指定企业外)也被限制购买使用权房。
使用权房的种类多样,包括老式石库门、新式里弄、旧式里弄、老洋房、老公寓煤卫合用的老房子,以及七八十年代的工房、煤卫独用的房子。
使用权房有其优势和劣势。优势包括不限购、不占购房资格(仅限上海户籍的人购买),可挂户口,部分房屋有机会搏拆迁或转为学区房,以及部分使用权房有机会转为产权房。劣势则包括无法贷款,必须全款购买,交易流程繁琐,产权关系复杂,存在风险,且转产权难度较大。
此外,使用权房无法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承租人仅有使用权,因此承租人无法立遗嘱分配公房,继承人也无法继承公房。
使用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房产类型,在购买前需要充分考虑其政策限制、房屋类型以及优势和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