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是指在离岸法区内依据其离岸公司法规范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通常不在注册地进行实质业务,而是将业务活动安排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离岸公司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和无外汇管制等特征。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多为岛国,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塞舌尔群岛、萨摩亚群岛、马恩岛等。这些区域通常被称为离岸法区或离岸司法管辖区。离岸公司最大的吸引力之一是其税务优惠政策。在许多离岸注册地,企业可以享受到低税或免税待遇。例如,在开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公司利润几乎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而香港的企业所得税率也相对较低,仅为16.5%。离岸公司还可以规避政治风险,避免受到某些政治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如战争、政治动荡、经济制裁等。此外,离岸公司注册程序简单,无须注册人到场,且股东资料、董事名册、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资料都是受法律保护且高度保密的。离岸公司可以用于发展跨国业务、提升企业形象,以及方便国际贸易等目的。由于离岸公司大多在国际金融中心注册,设立离岸公司有助于便利企业的国际贸易及跨国经营。此外,离岸公司可开设多币种银行账户,提供多元的金融服务。离岸公司是一种特殊的公司注册形式,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运营方式和更低的税务负担。